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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全县两新组织“两个覆盖”提质增效工作方案

发布时间:2023-09-20 17:15:40来源:
2023 年全县两新组织“两个覆盖”提质增效工作方案

 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二十大、全国两会和省、市党代会及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、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议部署,按照《关于印发〈2023年全市两新组织“两个覆盖”提质增效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要求,细化落实两新组织“两个覆盖”提质增效工作任务,持续推动有形有态、有效管用,现就2023年全县两新组织“两个覆盖”提质增效提出如下工作方案。

一、目标任务

围绕增强两新组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,把推进“两个覆盖”提质增效作为夯实基层基础体系的重要任务,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,坚持“存量清仓见底、增量动态清零”,突出提质增效,10月底前实现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分支机构、加盟企业、合作企业、网点站点党组织应建尽建;12月底前实现有党员的两新组织应建尽建,流动党员全部纳入组织有效管理。

二、工作措施

(一)数据综合比对。综合运用税务、社保、民政、工会、统计、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开展撞库比对,比对结果与2022年建立的台账进行对比,摸清核实存量、增量、减量,分类建立“三本”台账。县级行业(综合)党委要建立本行业两新组织“两个覆盖”台账,负责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的县级行业(综合)党委要建立本行业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台账,实施动态管理。台账报县委两新工委备案,并录入两新组织党建信息化管理平台。

(二)建立红黄名单。将非公企业缴纳社保职工100人以上无党组织、50人以上无党员和30人以上社会团体无党组织的两新组织纳入“黄名单”,将“黄名单”中同时满足存续10年以上、缴纳社保职工100人以上的上市、规上、专精特新等企业纳入“红名单”。按照经营运行情况、职工队伍情况、党员队伍情况、出资人(负责人)情况、建党组织情况、建群团组织情况要求,建立完善“红黄”名单台账,报县委两新工委备案。10月底前,“红黄”名单党组织全部清零。

(三)健全组织体系。对党员职工超过3人未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,要在1个月内完成单独组建。对党员职工仅有1人或2人未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,要通过优先招聘党员职工、转入正式党员、派驻党建指导员等方式,在3个月内完成单独组建或联合组建,联合组建单位不得覆盖超过5个。对无党员职工的上市、规上、专精特新等企业和30人以上社会团体,要采取党员发展计划数倾斜、建立群团组织等方式,涵养党组织组建条件。对农民工、新就业群体党员(党组织关系没有转入)超过3人未建党组织的,可采取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的方式把流动党员纳入组织管理。

(四)壮大党员队伍。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,突出发展质量,加大在行业领军人才、企业经营管理层、核心技术带头人、技术骨干、关键岗位负责人等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,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出资人及高管的政治吸纳,全年重点互联网企业和品牌快递企业要实现至少有1名党员或培养对象。健全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机制。深入探索研究新就业群体党员发展,明确发展主体、对象、程序。行业协会、学会、商会的驻会负责人、专职人员中的党员以及在民办学校、民办医院从事专职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要督促及时转接组织关系。

(五)组建行业党委。严格落实《重点行业党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》,上级部门成立行业(综合)党委的,1个月内完成行业(综合)党委组建。规范运行行业(综合)党委,建立决策执行、分析研判、统筹协调、联系指导等工作机制,将行业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主管部门经费预算。开展上市、专精特新、规上等企业党组织覆盖专项行动。

(六)理顺隶属关系。党组织隶属镇(街道)的园区楼宇、商圈市场建制型党组织和上市、规上、专精特新等企业及枢纽型社会组织,鼓励党组织关系调整到园区。探索民办教育机构、民办医疗机构等行业特征明显的两新党组织由行业(综合)党委管理。个体工商户党组织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管理。县级部门管理的两新组织,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可不调整。其他两新党组织隶属于镇(街道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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